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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曦
非法广告收入3.92亿元、向公众传播侵权视听作品8.3万部……据近日《检察日报》报道,不久前,由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特大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一审宣判。该案中,芝麻开门公司利用网络“盗链”技术将正版视频网站的热门视频转移到自己公司的APP上播放。经法院审理,该公司负责人张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万元;高管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万元。
只需浏览赌场广告,就能“免费观看”正版网站上的VIP剧集;热门电影刚刚上映,便能轻而易举在网上搜到高清“资源”……近年来,随着影视行业的蓬勃发展,盗版现象也愈演愈烈。不法分子的技术手段不断翻新,从影院盗录到下载上传,从破解光盘到截流播放,有的盗版网站不仅能够实现与正版平台同步更新,甚至还能做到“抢先播出”。
这种“寄生行为”的泛滥,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犯,也扰乱了网络视听行业的市场秩序。影视剧的制作成本动辄上千万,其背后凝结着创作者的无数心血,如果盗版资源唾手可得,那么正版网站的流量就会大打折扣,给制作方、平台方、广告方带来损失,挫伤各方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影视行业将失去创作动力,况且,没有正版又何来盗版,观众也将陷入“片荒”。
一直以来,盗版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一方面在于侵权成本低,有的不法分子同时搭建多个影视聚合APP,即便其中哪一个被封禁,改个域名、换个马甲就能“卷土重来”;另一方面在于维权成本高,对于“拿来主义”,网络视听平台面临着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等困境。
江苏这起案件的宣判,无疑是对盗版乱象的一记重锤。若想进一步压缩“盗版影视”的生存空间,有关部门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足够的震慑力;平台方也应升级技术防范手段,并做好员工合规培训,防止内部人员成为盗版行为的帮凶。而对于观众来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以实际行动抵制“追剧神器”,共同营造一个尊重知识产权的网络环境,莫让“劣币驱逐良币”,也莫让侵权和盗版成为影视行业“难以承受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