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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 民
某地方戏曲院团赴外地进行商业巡演,当晚剧场演出已售票告罄,演职人员在走台与准备。此时主管局来电:主演需立即返回本地某景区,为前来调研的上级领导作“展示性演出”,理由是给上级领导留下“文旅融合”的好印象。主演陷入两难——临时换角,当晚演出无法保证质量;违抗指令,又恐担责。
此类情形在行业内并非孤例。它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深层问题:在少数文旅部门管理者眼中,戏剧究竟是什么?是可以随时调用的“文化道具”,还是一门需要遵循自身规律、值得被尊重的独立艺术?这个追问,直接关系到戏剧参与文旅融合的路径与底线。

易俗社文化街区。(图片源于西安商务)
文旅融合是国家战略,不是权宜之计
关于文化与旅游的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谋划“十五五”时期发展,再次强调“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要求“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业,丰富文旅体商等融合业态”。
这些论述传递了清晰的信号:文旅融合不是某个部门的临时动议,也不是“旅游火了,拉上文化凑个热闹”的权宜之计。其底层逻辑是: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
戏剧作为最具文化底蕴和深度的艺术形式之一,在文旅融合中理当有所作为。但前提是,这个“作为”必须建立在对其艺术本体的尊重之上。
关于戏剧与旅游关系的三种认知偏差
当前基层实践中,对戏剧与旅游关系的理解普遍存在以下情形的偏差。
第一种,把戏剧当作“面子工程”。开篇所述案例即为典型。在这种思维中,戏剧的价值不在于作品本身的品质,而在于它“看起来有文化”。演员被当作道具,演出沦为摆拍。这是对戏剧的轻慢,也是对“以文塑旅”的误解——以文塑旅,前提是尊重文化本身,而不是把文化当成旅游的装饰。
第二种,把文旅融合简化为“物理叠加”。不少景区认为,在门口搭个戏台、让演员穿戏服唱上一段,就算“文化进景区”了。游客拍照发朋友圈,任务即告完成。这种做法,戏演得支离破碎,游客看得莫名其妙,既未展现戏剧的魅力,也未给旅游体验加分。
第三种,以“适应市场”为名,行“艺术降级”之实。部分景区的驻场演出,为博取眼球,将完整剧目拆解成三五分钟的碎片,加入与剧情无关的杂耍、逗乐甚至低俗互动,还美其名曰“接地气”,实则掏空了戏剧的文化根基。这样的做法在短期内或能博得一笑,长期看却是对艺术和市场的双重透支。
这三种偏差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把戏剧工具化、标签化、碎片化,唯独没有把它当作一门需要被严肃对待的艺术。
戏剧在文旅融合中的应有定位
戏剧在文旅融合中应当扮演什么角色?要想解开这个疑问,应跳出“为谁服务”的二元思维,确立“双向赋能”的视角——戏剧为旅游提供文化内涵和差异化内容,旅游为戏剧提供传播渠道和持续发展的经济支撑。如果只将戏剧作为旅游的“装饰”和“标签”,最终不仅会伤害戏剧本身,也无法真正实现以文塑旅的目标。
其一,戏剧不是旅游的“附加品”,而是文化内核的承载者。旅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要落到“不可替代的体验”上。自然风光可以相似,酒店服务可以趋同,但一个地方独有的历史文化、艺术形态是无法复制的。戏剧,尤其是扎根于特定地域的传统戏曲,正是这种“不可替代性”的最佳载体。
江西赣州的会昌戏剧小镇就提供了一个有力例证。该地原是一片老旧街巷,2021年底被改造为历史文化街区,引进专业团队,因地制宜打造成戏剧主题小镇,不搞“千街一面”,不搞大呼隆式招商,将老祠堂变成剧场,街屋改为排练场,让老街区彻底实现改头换面。小镇常年演出不追求“大而全”——专业创作团队把动辄几个小时的大戏浓缩到一小时左右,游客步行街头,每隔约百米就能看到有一场小戏上演。小镇还推出“反客为主”艺术家驻镇计划,搭建大师工作坊、编剧之家等平台,吸引中外戏剧艺术家扎根创作,已有国际知名戏剧团队将新戏首演放在这里。据2026年5月8日《人民日报》报道,自2024年1月营业至今,该小镇共接待游客超1200万人次。会昌戏剧小镇的成功证明了一个道理:优质的戏剧内容本身,就可以成为旅游的核心吸引力,甚至可以让一个县域老街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
其二,戏剧不是只能“捧个人场”,而是可以实实在在地延长停留时间、拉动消费。旅游经济有一个经典难题:游客来了,转一圈,拍张照,走了,留不下多少消费。而戏剧演出天然具有“延长停留时间”的功能——一场戏少则半小时、多则一两小时,前后的游览、餐饮、购物需求随之被激活。
苏州拙政园与苏州昆剧院合作的“园林版《浮生六记》”,在实景园林中演出,每场仅能容纳三四十位观众。游客需提前预约,虽然票价不菲,但常年一票难求。该演出带动了周边夜间餐饮、住宿、文创产品的消费,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夜间文旅消费链。更值得关注的是浙江乌镇。乌镇戏剧节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每年都会吸引数十万戏剧爱好者和游客涌入这个江南小镇。戏剧节期间,景区内酒店一房难求,餐馆排起长队,戏剧海报、文创产品随处可见。乌镇从一个普通的水乡景区,蜕变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戏剧文化地标,靠的正是戏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
数据或许更有说服力。开封万岁山武侠城依靠上千名NPC(景区内由工作人员扮演的角色)打造沉浸式武侠IP,游客的平均停留时间拉长了2-3小时,直接带动餐饮、住宿、文创等二次消费。景区官方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综合营收达12.7亿元,同比增长136.5%;商业二消营收4.8亿元,占比37.8%。这些案例和数据都说明了,戏剧不是旅游的“成本项”,而可以成为“增值项”——前提是内容足够好。
其三,戏剧在服务旅游的同时,也可以反哺自身发展。有一种担心:院团去景区演出,会不会“降了档次”“丢了本行”?实践给出的回答恰恰与之相反。
陕西西安的易俗社文化街区就提供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样本。易俗社有上百年历史,是国内现存最古老的秦腔剧社。2019年,西安市以易俗社为核心打造文化街区,汇集秦腔展演、剧场、博物馆、文创等业态,形成了“中心剧场——街区戏台——乡村舞台”的三级演出网络。这里全年365天不间断开展演出,既有面向游客的体验性展示,也有面向资深戏迷的完整剧目演出。秦腔不再是博物馆里的“遗产”,而成为街区中活着的日常。易俗社的演员借此获得更多演出机会,实现收入增加与影响力提升,年轻演员也获得了更多登台锻炼的机会。这不是“牺牲艺术换市场”,而是借市场之力,将艺术推向更广阔的天地。
戏剧融入景区的可行路径建议
戏剧振兴与旅游发展不是零和博弈,而是互相成就。戏剧在文旅融合中的定位应是“内容引擎”和“文化IP”,而非“气氛组”或“背景板”。如何推动戏剧真正融入景区?结合各地实践经验,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将驻场演出纳入景区规划,而非事后修补。很多景区是在运营之后才想起“增加点文化内容”的,于是临时搭台、仓促上阵,效果往往不佳。正确的做法是,在景区规划阶段就将驻场演出的场地、设施、内容纳入设计,使之成为景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同步着手演出内容、形式的初步策划考虑。宁夏永宁县的“看见闽宁·戏剧村落”,在建设之初就按照戏剧村落的整体形态进行规划设计,采用“场景+戏剧+体验”模式,按照西海固时期、吊庄移民时期、闽宁协作时期、现代时期四大板块进行时空布局,打造了国内首个以迁徙为主题的沉浸式文旅项目。乌镇在规划西栅景区时,刻意保留了多处可改造为剧场的旧厂房、老戏台。这些前瞻性布局,为后续戏剧运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坚守剧目质量底线,不搞“贴牌戏”。中宣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中就要求:排演剧目必须先有优秀剧本,要把剧本论证作为剧目生产的先决条件。这同样适用于景区驻场演出。不能因为演出场景在景区就降低标准,不能因为是“小戏”就粗制滥造。江苏无锡拈花湾的《禅行》演出,时长不过几十分钟,但剧本、音乐、舞美均经过了精心打磨,将禅意文化与现代光影技术进行有机结合,成为景区最具吸引力的核心产品。这说明,驻场演出完全可以做到“小而精”,关键在于肯下功夫。
第三,培育轻型驻场产品,让基层院团够得着。并非所有院团都有能力做大制作项目。对于大多数基层院团而言,资金和人才都相对有限。湖北黄冈探索推出的“原创文化小剧”是一条务实路径:以本土历史故事、革命先烈事迹、民俗非遗为创作题材,具备成本低、制作周期短、适宜在景区流动演出的特点。这类小剧既能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又不会为院团带来过重的负担。安徽濉溪已连续三年举办“百场黄梅唱响百家景区”活动,该活动同样以经典选段为主,依托场景化舞台和交互式观演,为游客打造沉浸式体验,具备成本可控、成效显著的特点。
第四,建立制度化合作机制,告别“拉郎配”。诸如“把主演从外地紧急召回站台”这类现象,根子上是缺乏制度化安排。湖北省演艺集团已探索形成四种与演员的合作模式:委托定制、合资共建、收入分成、托管运营。景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配模式,院团权益有合同保障,无需靠“领导打电话”进行临时协调。西安易俗社与街区运营方建立了常态化合作机制,从剧目创编到收益分配均有明确约定。有了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就能实现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第五,把复合型人才培养提上日程。许多基层院团反映,当前最缺的不是演员,而是既懂戏剧又懂市场、既会创作又会运营的复合型人才,这个问题不解决,文旅融合之路难以走长走远。建议在文旅系统内部推动院团管理人员的跨界培训,同时加大品牌运营、市场开发、策划推介、营销经纪等领域的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人才培养周期较长,尽早布局方能抢占主动。

图片源于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中心
回到开篇那个故事。那位主演后来是否被紧急召回,我们无从得知,但是由衷希望未来此类事件越来越少。戏剧进景区,不是让数百年传承的唱腔沦为背景音乐,不是让拥有精湛技艺的演员变成随叫随到的“站台工具”,它应该是文脉与山水最美的相遇,是艺术与生活最深沉的共振。让戏剧成为旅游的灵魂,而不是景区的装饰品——这既是戏剧振兴的内在要求,也是文旅融合走向深入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群众》杂志社副总编辑、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