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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民本主义精神
——儒家艺术精神的当代启示(一)
作者: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社科院二级研究员 李明泉
如果说“文学是人学”,是以形象、情感、意味表现人的喜怒哀乐,揭示人的生存状态,表达艺术家的审美思想,从而构成对人的剖析研究,那么,从更本质更深邃更系统更完善的角度讲,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儒学,从人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等外表特征到人的仁义礼智信、忠孝悌廉耻等内在人格上规范着人的个体行为和人际关系,进而建构了以仁为核心、以血缘亲情关系推衍至人伦民族国家的庞大而精微的儒学思想和社会体系,成为博大精深的“人学”。
正是在“人”的本质上,文学乃至整个艺术与儒学息息相通。中国文学艺术以儒学思想尤其是儒学美学思想为自己创作的座标点和内驱力,而儒学也将艺术作为传道教化、干预改造魂灵的载体,甚至就作为儒学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推动和影响着中国文学艺术的发展,至今仍显示出儒学艺术精神的永恒生命力。其根本原因在于,儒家艺术精神不同于道家超然物外、追求心性的内参而漠视社会生活的演进,也不同于佛教艺术从走进庙堂进而走向虚幻,同时,还不同于西方古典和现代艺术通过追求魔幻、印象、存在、达达等表达对现实存在的厌倦和恶心,表现人性的痛苦和异化。儒家艺术始终关怀人生、关注社会、关心现实,以纯朴之光照耀艺术思维,以人道主义浸润艺术苗圃,以英雄主义昭示人生路途,以自由人格鼓舞生存信念,因而,其艺术精神如长江黄河千古长流,奔腾不息,激荡起一浪又一浪的艺术波澜。
梳理和汲取儒家艺术精神的合理内涵,对于推动当代文学艺术走向历史、走向深邃、走向未来,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儒家的人学是从划清人与动物的界限开始的。人与动物的界限就是人的特征,也即人的本质问题。对人的本质问题的思考反映了儒家对人的自觉认识,在人类认识史上无疑具有哲学思想意义。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美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这里提出的“物种的尺度”和“内在的尺度”,深刻指明了客观事物的客体的尺度与人的主体的尺度的区别与联系,强调以“人的尺度”来把握主客体辩证统一的“美的规律”,衡量艺术生产及其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从“人的尺度”研究“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问题与儒家所提出“人学”思想,具有深刻的内在一致性。
在孔子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有智慧,而智慧在于致力于考察人事之当否,“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还在于人有忠孝观念,而犬马虽能养却不敬无孝。孔子是从人与禽兽的差别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来界定人的内涵和本质的。因为,只有真切深透地把握了人,才能把握“性相近,习相远”,因势利导,使人性日臻完善。这里,孔子的思路极为可贵。他从自然和社会、原生和后天变异两个方面综合考察了人的习与性、远与近。这对艺术创作至关重要。从人的自然性、原生性看,人与人之间具有普泛性,这为艺术引起共鸣和感染提供了艺术视点和基点,如《诗经》中的《木瓜》表现对异性的热恋与好意:“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不仅重视和感激别人对自己的好意,而且自愿以百倍的好意相报答,这种克己为人的感情,不仅是人的一种情感,更是儒家倡导的一种“仁”的风范。从人的变异性、社会性看,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具有独特性、个别性,这为艺术反映典型提供了多样选择表现的可能,如司马迁《史记》中呼之欲出的形象系列:“鸿门宴”写刘邦的懦怯而机智,项羽的坦率而少谋略,其他如范增、张良、樊哙、项伯等的性格因“习”而相“远”,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
儒家对“人”的个体性认识是建立在群体性(“类”“民”“众”“族”“国”等)基础之上的,或者说,重群体轻个体,重共性轻个性,重普遍轻特殊是儒家人学的方法论特点。因此,儒家对人性的认识是从个体出发而超越个体,最终归结为对“民”的把握。
孟子认为,人不仅具有“食色”等与生俱来的生理需要(动物亦然),而且富有道德意识。他竭力推崇人的主体地位,称人“上下与天地同流”(《尽心》)。在《公孙丑上》中以一孺子入井,人见之有怵惕恻隐之心为例,说明:“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进而,孟子提出了自己对人的发现学说:“性善论”。这对张扬人心善良,融洽人际关系,建构理想社会,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尤其是艺术化地再现或表现人性美好的东西,给人以精神力量和向往,这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乌云密布之中是投进人心的一束光亮。好人总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将心比心将心换心等由“性善论”衍生的观念就成为民众生存的内在信念。
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人的荀子却提出了与孟子相左的观点——“性恶论”。在《性恶》中,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并说:“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对人性恶的抑制惩除就成了荀子人本论的主要内容。“性恶论”的标举,同样对艺术产生深远而深刻的影响。它告诫人们不能拘泥于人性中食色等本能存在,即与兽禽相近的恶的一面,而且要看到人性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中也具有争名夺利、愚昧残暴等恶的一面。这就把人性恶的根源植于人的物欲名利之上,超越了弗洛伊德等从性本能、死亡本能挖掘人性善恶的框架而具有社会审美学的意义,为艺术表现和反映人的复杂性提供了价值参照系,如中国文学对历代暴政苟税征战奴役残暴纵欲等“恶”的批判,构成了一幅民族在逆境中抗争、在邪恶中挣扎、在黑暗中奋斗的历史画卷。
孟子荀子分别从人性的善恶两极透析“人”这个复杂体,目的都在于以仁义孝悌等伦理观念为人之本,规范人的言行举止。因此,性恶性善的实质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殊途而同归,矛与盾合一。所以,宋代的儒家将孟、荀两家之说综合起来,如朱熹、邵雍将孟子“天命之性”和荀子“气质之性”融为一炉,建构成更丰富完善的儒道体系。
正是对人性的多侧面多角度研究,儒家继承了春秋时代单襄公把反对欺压看作人的本性;晏婴“争”是人的本性需用“义”来抑制,“利不可强,思义为愈”(《左传》昭公十年);子尾求富是人的本性,尹铎人所共有的感情就是人性,“思乐而喜,思难而惧,人之道也。”(《国语•晋语》)子产的人性就是各种自然现象通过人的感观而产生的欲望,所谓“‘六志’生于来‘六气’说”,这些探索人的普遍的共同的本质的思维成果,接过春秋时期提出的“利民”“惠民”“抚民”“安民”等主张,孔子创造性地建立“中庸之道”以用之于民,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论语•中庸》)强调以民为本、不过不及、温柔敦厚、文质彬彬,使民有所居有所食有所为。这一思想被历代统治者所接受,认识到“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民心向背于社会安定的重要性。儒家民本主义思想既具有告诫统治者尊重民众意志,顺应历史发展的积极价值,也存有规范个体趋同化一、不能越礼犯上、扑灭个性的负面价值。这对中国艺术的发展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可以怨讽美刺,传达民众心愿,使艺术为统治者服务、为民众服务;二是在绘画、建筑艺术中,人的主体地位处在从属低微的地位,如中国山水人物画中,人的形象与自然形象的比例反差极大,远不如西方绘画对人的崇拜和凸显。这就使得中国艺术个人色彩非常稀薄,而共同的相似情感和形象较多。情感一律、话语一律、动作一律的后果是艺术魅力的根本丢失,这是我们在研究儒家民本主义对艺术的影响时不得不认真记取的历史教训。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强调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充分尊重个体、尊重个性、尊重特殊性,从生活的个别中去发现一般,从差异中去把握美,从特殊中去揭示普遍性。因为,“民”是由无数个体组成的,只有解放自己,也才能真正解放全人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爱恨,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不能以自己的个人感受代替人民的感受,而是要虚心向人民学习、向生活学习,从人民的伟大实践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不断进行生活和艺术的积累,不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文艺要对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给予最热情的赞颂,对一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拼搏者、一切为人民牺牲奉献的英雄们给予最深情的褒扬。”高扬“人民性”是当代中国文艺始终不渝的唯一选择和必然归属。(李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