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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霞
读任启亮的散文,会感到一种难得的气息——像一个人在园子里慢慢走,撞见什么就停下来看一会儿。《行至半山看云起》传达的,正是这种感觉。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是王维走到了无路可走才坐下来。任启亮改了一下:“行至半山看云起”,不是没路了,是有路也不急着走了。这一字之差,正是全书的品性。有意思的是,正题如此冲澹,副题偏偏叫“一位文学老青年与他的时代对话录”。一个从容看云,一个深情回望,合在一起,恰好是全书的精神底色:半山看云是姿态,满纸深情是根底。
全书四辑:“奥森踏歌行”写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的四时草木;“故乡再回首”记安徽淮北的故园往事;“世间撷片羽”录生活见闻;“笔底续光阴”收序言与访谈。四辑题材各异,贯穿着同一种写作姿态:认真地看,诚实地记,不煽情,不妄议。我称之为“记录的自觉”。
读“奥森踏歌行”,最直接的感受是白描的力量。《洼里的乡愁》写奥森建设的经历。作者用人物对话开篇、收束,不渲染,不铺排,但读到搬家那段,读者自会动容。这篇文章补全了一段村史,也填补了奥运叙事中的民间视角。
《奥森的树》文中,他写柳树,“当其他树木还在睡梦中时,柳树便用自己的一抹鹅黄把奥森唤醒”,老柳树向奥林匹克塔诉说往事,静物便有了人间的温度。更妙的是作者把国槐、榆树这些本地树种比作“老住户”,把新树种比作“新邻居”,这个比喻暗合了奥森从乡村土地上生长的底色。二月兰与刺槐,一高一低,一紫一白;水、桥、月、雪,四季流转。作者把家门口的公园,写成了安放日常心绪的精神栖息地,这份触手可及的松弛,恰恰是快节奏城市,能给普通人最实在的诗意馈赠。
相较之下,“故乡再回首”一辑,更见厚重的历史纵深感。作者的家乡在安徽淮北,那是嵇康、刘伶的故里,千年文脉浸润下的乡土叙事,自有其独特质地。《怀念水井》结尾只有一句:“村庄没有了,农田没有了,树也没有了,再也找不到井的位置。只是拆迁后新建的居民小区取了一个名字,叫任井家园。”句子短,不议论,不感叹。可读到这里谁都明白,村子没了,就剩个名字挂在小区门口,算是个记号。
《母亲搨菜合》是全书最有温度的一篇。细读这段不过百余字的描写,能看到一条清晰的感官链条:先是动作——“擀皮、铺馅、折边”,三个词连着来,手底下那股麻利劲儿就出来了;然后是视觉,切开后“黄绿搭配的韭菜鸡蛋馅”;若是苋菜馅,“红红的汤汁把凝固的鸡蛋也染成红色”。到这儿还没写味道呢,可你已经在咽口水了。最后才落笔到咬下去的口感,“柔绵中含着筋道和清爽”,这时再说“天下无双”,你就觉得不是煽情,是实话。这种写法让人想起汪曾祺,可汪老写美食是文人趣味,任启亮写的是他母亲的手艺,是他再也吃不着的东西。还有《去姥姥家打枣》《村前那条河》,全是细碎的、具体的记忆。不拔高,不煽乎,老老实实写下来,却自有千钧之力。
叶嘉莹转述顾随的话说,陶渊明的诗是“日光七彩融为一白”。任启亮写老家也是这路子,看着平淡,里头东西不少。那片土地出过嵇康、刘伶那样的人,千年了,那股不装、不驯的劲儿,好像还在他文字里留着。
任启亮有着多年政务工作经历,这在他的文字里能看出来。什么事都往两面看,不把村子写成纯粹的挽歌,也不把城市写成冰冷的异乡。沈俊峰把这书归进“历史散文”,我觉得有道理。但他写的历史不是帝王将相,是一棵树怎么长起来、一口井怎么没的、一张菜合怎么做。这些细碎的东西拼起来,就是一个时代的侧影。正史不记这些,但一百年后的人要想知道这个时代的人怎么过日子,读他的书比读通史管用。
当然也有可挑剔的地方。有些写景的篇目手法稍显重复,白描是好,但若能偶尔加入几句对话或叙事转折,层次会更丰富。不过话说回来,他大概就是不想花哨,故意留些白,让读者自己往里填东西。
整本书读下来,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就是在公园走走,回老家看看,读读书写写字。但正是这些“不是事的事”,攒成了一本有分量的书。大家都在往前赶,他走到半山腰停下来看云,还顺手把来路上的东西记了下来。记下的,是回不去的村子、吃不着的手艺、见不着的人。正是这些,让这本书有了看云之外的意味。(王晓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