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作者:曹 林
创作生态和条件的改变,来自供需双方的力量驱动,多元投入机制的逐步建立,以及不断叠加的新技术手段,构成舞美创作的新条件。新条件也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如何让舞美投入真正转化为艺术质量,实现投入与内核成正比,是舞台创作需要直面的现实命题。
先说说“新条件”。技术条件、经费条件、传播条件和市场条件,对舞台美术来说,这四个条件是核心的、显性的部分,其“新”在何处?可以拆分解读。第一,数字技术迭代、剧场硬件升级,为当代舞台艺术打开新的想象空间。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设计、大屏投影、虚拟影像、智能机械、沉浸式特效设备不断走进剧场,舞美可实现的视听手段极大拓展,制作资金投入也持续走高。第二,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下,随着国家财政的项目扶持、社会力量的参与,剧场艺术的创作经费来源愈加多元,不少剧目可调动的制作预算整体抬升,大制作的物质基础比过去充分得多。第三,面对演艺市场,戏剧院团要持续驻演、巡演的同时,还要通过平台直播、短视频传播等手段扩大影响力,“演出”与“演播”分庭抗礼,大众审美期待对舞台视听呈现提出新的诉求,倒逼舞美更加精良。第四,政策制度、消费受众、资本供给、创作主体、配套产业等多重要素相互交织,构成新的市场环境,也带来资本逻辑对演艺领域的介入,深刻重塑着舞美行业的供需关系。
再说说“舞美投入”和“艺术内核”。评判舞美投入,首先要厘清投入主体。政府财政投入和商业资本运作往往有着不同的目的,财政投入侧重于公共文化建设,一方面以文化惠民为导向,通过低票价、公益巡演等方式,让普通群众能够接触优质舞台作品,保障大众基本文化权益;另一方面承担文化传承使命,扶持地方戏曲、民族文艺等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并活化民族文化资源;同时发挥舞台艺术的美育功能,以剧目演出开展审美教育,提升公众人文素养。其社会价值难以货币化,而在于长效收益。商业化投入的首要逻辑是市场回报与资本变现,会优先考量剧目受众群体、传播流量、票房潜力、品牌影响力、衍生开发空间等因素。二者的评价标尺不能混为一谈,要结合主体初衷,兼顾社会价值与经济效益双重维度综合研判,避免简单用市场盈亏评判全部舞台创作。所以两种投入没有绝对优劣,关键在于各归其位。
舞美制作与舞台技术是完美呈现视听效果的必要条件,其根本功能是服务于艺术内核,主要包含四个层面。一是叙事表达内核,舞美作为舞台叙事语言,服务剧本主题与人物塑造,以布景、装置、服饰、音响辅助推进剧情;二是精神审美内核,依托造型、色彩、灯光构建整体艺术格调,传递作品美学意蕴与思想立意;三是剧场本体内核,尊重舞台表演规律,适配演员调度与观演关系,服务线下线上演出的独特性;四是文化传承内核,融入时代气质、民族文化符号,承载相应的文化立场与价值表达。同时,舞台美术也具有高度物质化特征,在某些程度上看,大部分演艺项目的资金投入与艺术效果成正比。
最后说说如何平衡二者的关系。应该看到,当下确实有一些剧目投入不菲,片面追逐感官奇观,看上去场面宏大、视觉堆砌,不仅挤占表演空间,也弱化文本力量,淹没了人物塑造和戏剧感染力,舞美投入与作品内核未能形成正向匹配,陷入“重包装、轻本体”主次错位的误区。还有某些作品从编剧到表演都显单薄,只能采取“戏不够,舞美凑”的办法,把舞美当成掩盖短板的遮羞布,最终批评的板子还是打到舞美的屁股上。不过反过来看,此类剧目如果抽掉华丽的舞美,可能更加惨不忍睹。必须承认,戏剧舞台是一门综合艺术,舞美本身没有大小对错之分,只有适配与否的区别,“投入与产出成正比”是相对而言的,不能“胜者归功其他,败者怪罪舞美”。建立差异化舞美评价体系,才能更加客观看待舞美投入的得失,避免简单贴标签。
数字技术迭代与经费条件改善为舞美创新提供有力支撑。视觉文本不同于文学剧本,自身就具备技术、材质之美和物体表演属性。不可极端否定“舞美大制作”,有些剧目就得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加大舞美投入,用硬件增强舞台表现力,完全无可厚非。我们也要推崇那些化腐朽为神奇的巧妙设计,实现小投入大产出,这类创作不靠昂贵物料装置,而是巧思空间调度、借用极简意象完成舞台表达,用有限经费充分服务剧本内核。另外,面对新条件,舞美投入要建立科学的资源分配结构,从思考剧目整体生命周期入手,既突出首演效果,也兼顾巡演、复演,以及适应网络传播的实际状况,杜绝只为一次性亮相的奢侈制作。总之,舞美须强调“适合就是好的”。(曹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