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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非 鱼
在当下舞台艺术创作领域,一种值得关注的现象偶有显现:部分主创团队执着于自身的创作情怀与预设逻辑,在宣发、谢幕或研讨环节,常着重讲述创作过程中的投入与坚守;翻阅演出场刊,往往能看到详尽的创作理念阐释,或是对主创团队履历的着重介绍,似乎唯有贴合宏大叙事、彰显深刻立意,才能体现作品的价值。然而对于观众而言,有时即便提前熟知宣传文案中的主题与立意,仍可能感受到舞台呈现与预期之间的落差。
这种创作方与受众之间的认知差异,本质上是艺术表达与公共沟通之间的衔接不足。当创作者过度沉浸于个人创作体验,将主观感受直接等同于作品的艺术价值,便容易陷入“自我感动”的思维定式,甚至将外界的不同反馈简单归因于受众的欣赏能力差异。
“自我感动”式创作,看似彰显了对艺术的敬畏与执着,实则可能隐含着一种不自觉的认知偏差。这类创作往往预设受众会全盘接纳其情感表达,却忽视了对“何种内容更易引发共鸣、何种表达更贴合受众需求”的深入思考。由于过度侧重创作过程的主观投入,此类作品有时会受限于创作理念的局限性,难以实现高质量的艺术建构。例如,过度强调创作过程的艰辛,却忽视作品核心价值的打磨;侧重情绪的抒发,却弱化了情节推进与人物塑造的力度;将直白的道理等同于思想深度,通过角色台词进行生硬传递;或是以先锋、创新为噱头,掩盖叙事层面的不足,这些都可能导致作品缺乏足够的感染力,难以与受众形成有效的审美共鸣。
创作过程中的团队协作与艰辛付出固然值得肯定,但真正的艺术感染力,从不以创作者的主观感受为唯一标尺,也无需依靠刻意煽情、人为拔高来实现。优秀的艺术创作往往不急于传递观点、贴标签,而是注重向内深耕内容、向外观照受众。让情感与深意融入人物命运、情节推进之中,在潜移默化中映照时代风貌、激发人性共鸣。
对于创作者而言,艺术创作应当是一场与受众的“对话”,而非单方面的“独白”;应当让作品自身传递价值,而非刻意赋予其意义、标榜其深度。唯有在艺术表达与受众接受之间找到平衡,创作才能避免自说自话,实现创作者与受众的双向共振。唯有找准创作方向,才能让艺术作品真正走进受众心中,彰显其应有的价值与魅力。(非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