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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是人制造出来的机器所表现出来的智能,借助高速发展的AI技术,让一座座真假难辨的“乌托邦”世界跃然眼前。以真实为生命线的纪录片,长久以来发挥着为历史留痕、为当下存档的重要作用。虚实之间,AI与纪录片似乎是一对天然走向相反方向的“冤家”,一个在模糊真实与虚拟的边界,一个在不断地向真实索要答案。在通往真实的道路上,二者又是“不打不相识”,越来越多的AI技术被运用于纪录片创作流程的不同阶段,最终实现殊途同归。
让人工智能为“我”所用
AI对于纪录片创作而言有三种用途:第一种是再创,每个人都可以用AI创作一部作品;第二种是拟真,比如纪录片中需要却拍摄不到的镜头,创作者就可以通过AI模拟想象中的画面;第三种是异感世界,创造一个创作者此前从未看过的世界,这就需要创作者在虚拟世界里做新的想象力的扩展。对于观众而言,AI能够赋予他们一种深度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场景。纪录片可以根据观众的喜好调整叙事方式和表现内容。比如同一部纪录片,既可以有生态方向的解读,也可以引入科技的角度。
对于纪实影像而言,需要大量实景重建。以往创作者需要通过激光扫描或者其他传统扫描方式,以重建模型的方法还原一个三维的现实场景。在扫描的过程中,由于光照条件的影响,不仅效率不高,还在场景还原的真实度上有很大折损。此时,创作者可以选择结合AI技术进行扫描。这种基于AI重建的光场扫描,能够实现大场景尤其是自然景观、古建筑等的1:1重建,从而大大提升了视觉效果。在纪实类影像中,也有一些已经消失的建筑与古代环境,甚至包括一些极端的自然环境,或天马行空的科幻场景,是无法通过实景实拍的。这时,生成式AI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纪录片创作过程中,往往会有补拍修改的环节,在此环节之后,还要重走一遍制作流程,这一过程不仅成本高昂,也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虚拟预演技术则能够帮助纪录片实现流程上的优化。虚拟预演可以理解为纪录片制作前的一次彩排。在这一过程中,创作者可以通过动作捕捉、实时渲染等技术,以数字资产做支撑,最终确定纪录片的拍摄方向与内容。
在场景构建、虚拟预演之外,人工智能在智能编辑、剧本生成、字幕翻译、声音修复等方面也能大大解放生产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纪录片创作能够完全离开人。人工智能仍然是纪录片创作者的工具,而不是创作的主体。在智能编辑方面,AI能够对原始素材进行分类、筛选,但需要人工进行剪裁、组合;在剧本生成方面,AI可以结合具体的语境、观点将文本资料、音频资料予以书写集成;在字幕翻译方面,AI可以实现多语种翻译,但需要人工赋予字幕情感;在声音修复方面,AI可以通过降噪、增强等方式改善音频的质量,但需人工参与使音频和纪录片内容更加贴切……AI技术的演进和应用为纪录片创作带来更多价值,我们要学习它、掌握它、超越它,真正让它为创作者服务,而不是人被技术牵着走。
纪录片创作中AI的局限与难点
现阶段,实现人机交互需要很高的成本,比如要投入大量人力来翻译语言,将其转化成AI能够理解的语法、数据,才能进行模型的生成。由于AI大模型的训练数据会直接影响生成结果,因此,对于数据的高度依赖也是当下人工智能需要克服的问题。事实上,模型训练的数据并没有一个完全公开的获取方式,所以一些数据会携带着包括缺失版权在内的隐性问题,这提醒人们要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我们都认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一种新质生产力和有效创新手段,但从本质上来说,AIGC的学习和训练是建立在已有数据的基础上,也就是它们所生成的内容,本质上都是对既有训练数据的模仿,而不是颠覆性的创造。此外,因为AI无法感知伦理和道德,也同样无法判别正确性、精准性和逻辑性,这就导致人工智能的判别能力是非常有限的。然而这些判断因素恰恰是纪录片创作者必须要考虑的极为关键的或是底线性的内容。现阶段生成式人工智能主要依靠提示词来判定画面内容,这也使得它们会带有一些自身倾向或者偏好。目前由人工智能生成的画面在细节表现和精度方面还存在很多瑕疵,特别是在中屏和大屏上,经不起仔细推敲。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相信这些局限与挑战都能在未来得以解决。
有专家认为,传统纪录片创作团队包含了导演、撰稿、剪辑、后期、解说等,但是人工智能纪录片的生产团队配置则有很大的不同。具体来讲,人工智能纪录片生产需要有以下工作人员:首先就是编程人员,提供人工智能工具的底层代码、模型插件等;其次需要配备网络工程师,为AIGC提供网络配套以及相应的部署;再次,需要AIGC系统应用员,他们掌握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可以根据纪录片创作者的创意需求灵活地进行合理的搭配、生产;最后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创意和制作人员,他们需要利用前面环节生成的内容,结合传统纪录片创作方式,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料与实拍物料,进行统一加工和输出。
从素材真实通往感觉真实
德国电影理论家克拉·考尔曾谈到,电影的本性是物质现实的复原。法国电影理论家安德烈·巴赞认为,电影是无限趋近于现实的“渐近线”。今天,不管是电影、电视、短视频,所有用视听语言承载的内容,都是对现实生活的描摹。纪录片也不例外,它无限逼近我们的生活,但它并不是所谓的客观现实本身。
所以我们不妨承认,影像是由象素构成的,但是我们意识不到,通过影像看到的光、颜色、透视等,都是人类感官视觉的幻象。纪录片的真实是感官的真实,不是拍摄对象的真实。如果把一个真实的素材拍假了,观众也同样认为这就是假的。
真实的原则是什么?当我们谈论真实的时候,就必须是一比一复刻的真实吗?创作者的叙述是真实的吗?围绕这一系列问题产生了很多悖论。要想解开这些谜题,我们不妨想想上世纪90年代末的美国电影《女巫布莱尔》。这部影片采用了真实的机器、真实的镜头、真实的光线,甚至采用了真实的纪录方法,然而却拍摄了一部虚构的电影。美国摄影师罗伯特·卡帕有一句名言:“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得不够近。”对于纪录片人而言,纪实具有极高的价值。纪录片人始终在捕捉和再现真实,并且在他们的意识中形成了只有拍摄客观真实的东西才能真正抵达真实的既定想法。但是,《女巫布莱尔》恰恰用虚假的内容蒙蔽了观众。
AI技术的介入进一步引起了公众对于纪录片中“真”与“假”的担忧与讨论。对于纪录片的真假判断,不应仅仅根据创作的工具和手段,更要看创作的初衷和动机。无论是纪录片还是故事片,努力还原真实是一种工作态度和创作观念。如果创作者刻意歪曲事实,违背已知的真相,即使使用了真实的设备和素材,也能够创作出虚假的东西。我们无法用简单的手法还原历史场景、抵达宇宙天际,但是在人工智能和数字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帮助下,纪录片人可以无限逼近客观真相,最终呈现出镜头之下的真实。(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