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开栏语】
为切实加强网络文艺评论工作,积极推动网络文艺发展,建设主流网络文艺评论阵地,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中心与光明网共同主办“网络文艺观察”(原名“网络文艺评谈”)网报联动专栏,针对当下网络文艺领域的热点话题积极开展评论。现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网络文艺评论稿件,择优刊登于光明日报。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期待您的原创来稿!
作者:中国艺术研究院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 孙佳山
两会期间,文化界的政协委员就“坚定文化自信,讲好中国故事”这一话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成效颇丰。的确,如何增强中华文化的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竞争力,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有着重要的时代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讲中国故事是时代命题,讲好中国故事是时代使命。
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讲好中国故事,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赢得主动的迫切需要。其中,网络文艺所包含的文学、音乐、视频等诸多优质内容,生动展现了当代中国人丰富多彩的日常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而且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理应在讲好中国故事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那么,网络文艺如何讲好中国故事?笔者认为,应该重点关注、妥善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网络文艺的管理机构设置亟待梳理和调整。以网络游戏为例,目前,我国的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包括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信部、体育总局等。文化部拥有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查权和文化经营审批权,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网络游戏的版权管理,工信部监督网络游戏行业的技术开发,体育总局则主管方兴未艾的网络游戏电子竞技。如是,多个机构管理一个领域,既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也有制约发展的局限。希望未来可以借鉴文化产业强国的先进经验,依据文化生产力发展现状,灵活调整顶层设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网络文艺领域所涉及的复杂法律问题,被分解在《知识产权法》《广告法》《网络安全法》《电影产业促进法》以及各种规章、条例之中,目前尚未形成稳定的上位法。例如,去年11月7日,《电影产业促进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被认为是电影产业蓬勃发展的必然,是中国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迈进的“关键帧”,其必要性不言而喻。但事实上,电影票房仅仅是网络文艺产值的零头,还有更大的空间亟待规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将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方面,希望网络文艺在良法的约束和保障下,获得更好的发展。
除此,近年来,随着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有效实施,孔子学院、海外文化中心等中国文化机构在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但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机构还没有在当地的日常生活中“扎根”,还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导向型。积极推动网络文艺的海外传播,有血有肉地表现中华文化,有望减少这种“文化折扣”现象,在世界各地形成共同的文化经验,增强各国人民对中国的认知和好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如是强调,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行业统筹协调、共同努力。在良好的大环境下,希望网络文艺抓住机遇、迎难而上,有所作为和创新。(孙佳山)
【相关阅读推荐】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上方二维码!